各位教職工:
根據《洛陽鐵路信息工程學校教育科研獎勵辦法》(洛鐵?!?021〕24號)文件要求,,現將2023年度洛陽鐵路信息工程學校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勵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勵成果范圍
凡我校在編人員和辦理過聘用手續(xù)的非編制工作人員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完成的符合要求的教育科學研究成果均可申報(申報者必須是第一作者),。
二,、申報材料要求
(一)論文類: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目錄,、論文正文,、檢索證明(知網、萬方,、維普)的復印件,;
(二)著作類:著作原件、書稿電子版及學校立項證明,、封面,、版權頁、目錄頁的復印件,;
(三)項目類:項目結項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獲獎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文學藝術類:征稿或采用證明,、刊物原件及復印件,。
(六)提交紙質材料時,需一并提交填寫完畢的《2022-2023年度教育科研成果匯總表》(附件1)電子版,。
三,、注意事項
(一)已經申報過并獲得過學校獎勵的成果,請勿重復申報,;
(二)同一成果獲得多個獎項,,以往未申報過的,按最高級別獎勵一次,;已經申報過又獲新獎項的,,按照差額進行獎勵,;
(三)輔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獎的,不參與此次獎勵申報,;
(四)凡由學校進行獎勵的公開發(fā)表的學術成果,,在作者名字前必須明確標示“洛陽鐵路信息工程學校”的單位名稱,,否則不給予獎勵,;
(五)凡第一作者不是我校教職工的論文,不予獎勵,;在各出版物增刊,、專刊上發(fā)表的論文,,不予獎勵,;收錄進會議論文集或由出版社編輯出版論文集中的論文,不予獎勵,;著作,、教材未經學校批準立項的不予獎勵,再次編寫出版或使用的不重復獎勵,;課題及成果未經學校統(tǒng)一組織申報立項的,,不予獎勵;
(六)教師教科研成果獎勵申報一般應于當學年進行,,確有特殊情況的可推遲至下學年申報,,原則上超過兩學年的成果將不再進行獎勵;
(七)申報材料原件審核后返還本人,,復印件由教學工作部留存,;
(八)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洛陽鐵路信息工程學校教育科研獎勵辦法》(洛鐵校〔2021〕24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
四,、材料報送時間、地點及聯系人
時間:2023年9月18日—10月15日
地點:紙質材料統(tǒng)一交至圖書信息樓311教學工作部辦公室,,電子版材料統(tǒng)一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郵箱,。
聯系人:王思蘊 桑彥彪
附件1:《2022-2023年度教育科研成果匯總表》
教學工作部
2023年8月30日